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 >> 热点 > > 
今日快讯:研奥股份董秘回复: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规范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,如2022年度业绩达到预告披露标准
来源: 证券之星      时间:2023-01-12 10:48:03


(相关资料图)

研奥股份(300923)01月12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了投资者关心的问题。

投资者:根据交易所规定,公司业绩相较去年有较大变动的需要提前发布公告。请问公司是否要发布相关公告呢?

研奥股份董秘:尊敬的投资者您好,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规范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,如2022年度业绩达到预告披露标准,公司会在2023年1月31日前发布业绩预告。 感谢您的关注!

研奥股份2022三季报显示,公司主营收入3.12亿元,同比下降0.48%;归母净利润4206.32万元,同比下降26.96%;扣非净利润3813.99万元,同比下降23.0%;其中2022年第三季度,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1.38亿元,同比上升13.01%;单季度归母净利润2149.22万元,同比上升16.91%;单季度扣非净利润1964.78万元,同比上升17.7%;负债率15.8%,投资收益405.58万元,财务费用-610.17万元,毛利率29.99%。

该股最近90天内无机构评级。近3个月融资净流入95.18万,融资余额增加;融券净流入0.0,融券余额增加。根据近五年财报数据,证券之星估值分析工具显示,研奥股份(300923)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,盈利能力较差,营收成长性较差。财务相对健康,须关注的财务指标包括:应收账款/利润率。该股好公司指标2星,好价格指标2.5星,综合指标2星。(指标仅供参考,指标范围:0 ~ 5星,最高5星)

研奥股份(300923)主营业务:轨道车辆电气设备的研发,生产和销售业务

上一篇:

下一篇:

X 关闭

X 关闭

观点